金管會推動的創新板規劃架構出爐,免獲利條件,以市值為主分三類,包括市值不低於16億元、營收不低於1.5億元;市值不低於30億元(限生技業);市值不低於50億元,新板將鎖定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及創新能力的公司掛牌,為股市增添生力軍。
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分別針對創新板提出規劃案,今(14)日將召開公聽會,新創業者認為,規劃中的創新板掛牌門檻太高,不利新創業者上市。
金管會官員昨日表示,會透過公聽會廣聽各界意見,預計年底前敲定創新板全案,明年中正式開板。
根據證交所提出的規劃案,擁有關鍵核心技術,及創新能力(例如物聯網、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),或創新經營模式的公司,未來都可申請掛創新板。
上市條件包括,設立年限滿二年公司,不看獲利條件,市值及財務面指標則分三類,包括第一類,市值不低於16億元,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不低於1.5億元,及有足供掛牌後12個月的營運資金。
第二類(限生技業),不看營收條件,但市值不低於30億元,有不低於足供掛牌後12個月營運資金的125%,而且新藥公司產品通過第一階段臨床試驗,主管機關不反對其開展第二階段或其後階段。
第三類,同樣不看營收條件,但市值不低於50億元,且有不低於足供掛牌後12個月營運資金的125%。
創新板的投資人,限專業投資人,並比照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所訂的專業投資人,須符合以下四種條件之一。
包括保險、銀行等專業投資機構;資產逾200億元的高淨值投資法人;總資產超過5,000萬元的法人;或有3,000萬元以上財力證明的自然人。
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表示,希望創新板可以讓更多的有發展潛力的新創參與,甚至有機會吸引到東南亞等地的新創參加,因此建議可適度調降市值門檻。
第一、第二及第三類,市值分別調降至10億元、15億元、30億元,以擴充創新板參與家數,更符合政策規劃美意。
新創業者並建議,最好不要設定投資人門檻,以免市場不夠活絡,讓創新板發展不起來;邱德成說,若真要設定門檻,自然人部分,3,000萬元可大降至500萬元等,並透過強化事前風險預告等,讓投資人了解可能風險。